$800免税小包裹已无限期暂停:中国卖家关税和州销售税怎么重算
法规截止日期:
$800小包裹免税(de minimis)已无限期暂停:时间线、邮政与非邮政渠道差异、关税落地成本重算与州销售税判断。
2025年8月29日美东时间凌晨0点01分起,美国对所有国家暂停不超过$800的小包裹的免税待遇。一年多过去,这项「暂停」已经被美国海关(CBP)写进联邦法规;邮政渠道的一项合规要求,将在2026年10月22日到期生效;法律层面的正式废止,定在2027年7月1日。这篇是我给跨境卖家朋友做的一次重新梳理:规则走到哪一步了,关税怎么重新算,州销售税又该怎么看。法规截止日:2026-10-13。
01|先把时间线排清楚
很多卖家对de minimis(小额豁免)的印象还停留在「货值不超过$800免税、免正式报关」。这条规则来自美国《1930年关税法》第321条(19 U.S.C. 1321(a)(2)(C)),过去十年里,它支撑了大量直邮美国的小包裹模式。
先补两个概念。 第一,de minimis按「一人一日」计算:同一进口人同一天进口的货物,按发运国公平零售价值计算的合计价值不超过$800,才可以适用。第二,美国的入境程序分正式入境和非正式入境:按CBP在91 FR 37801中的梳理,价值超过$2,500的货物一般适用正式入境,不超过$2,500的可以适用非正式入境,但CBP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正式入境。过去符合第321条条件的小额货物,可以适用特别简化的入境程序,包括符合条件的凭舱单放行,这是小包裹之所以「快」的原因。
de minimis暂停之后,这条简化通道没有了,须改用其他适用的正式或非正式入境程序。货物价值没变,但每一票都要进入正式或非正式入境程序:要有适格的申报人,要有税号和价值,要缴纳适用的关税。对一票只有几十美元的包裹来说,申报环节本身的成本和时间,往往比关税更让卖家头疼。这也是为什么,很多卖家在2025年下半年开始把直邮转向海外仓备货:先以大货正式入境,再在美国境内发货。这种模式转换涉及库存、资金占用和美国境内的税务身份,同样需要提前评估,并不是简单的物流选择。
它是分几步被拆掉的:
第一步,先拆中国。 2025年4月2日的第14256号行政令,终止了对中国内地和香港商品的de minimis待遇,自2025年5月2日起执行。
第二步,立法定终点。 2025年7月4日签署的《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》(公法119-21)第70531(b)条,在法律层面终止商业性的de minimis豁免,自2027年7月1日起生效。
第三步,全球暂停。 2025年7月30日的第14324号行政令,自2025年8月29日美东夏令时00:01起,对所有国家暂停de minimis:不论原产地、不论价值,都要缴纳适用的关税;除国际邮政渠道外,原来走de minimis的货物,须由有资格的一方以适当的入境类型在ACE系统申报。
第四步,写进法规。 2026年6月24日,CBP同日发布两份临时最终规则:91 FR 37789把非邮政渠道的暂停写入联邦法规,当天生效;91 FR 37801处理邮政渠道:邮政暂停对应的19 CFR 145.31于6月24日生效,新的「邮政非正式入境」程序等其余修订于2026年7月24日生效。
所以,「2027年才生效,现在不用管」是错的。 2027年7月1日是法律层面的终点;行政层面的暂停,从2025年8月29日起一直在执行,现在已经有了法规依据。
还有一个背景需要交代:2026年2月20日,美国最高法院在Learning Resources, Inc. v. Trump案中认定,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不授权总统加征关税。CBP在91 FR 37789中明确写道,该判决没有处理de minimis暂停的问题;而这两份新规则,是CBP依据《关税法》第321(b)条自身的授权作出的。换句话说,关税税率可能因为这个判决发生变化,但「小包裹不再免税」这件事,没有因此回头。
02|渠道不同,规则不同
同样是卖一件几十美元的商品,走快递和走邮政,现在适用的程序不一样。
非邮政渠道(快递、空运小包、海运拼箱等)。 按91 FR 37789,价值不超过$800的货物须适用正式或非正式入境程序。实务中,就是要有人以进口商身份申报、缴税,原来「清单放行」的路走不通了。
国际邮政渠道。 按91 FR 37801,邮政渠道同样无限期暂停de minimis,并建立新的邮政非正式入境程序,适用于价值不超过$2,500、只归入HTSUS第1至97章的货物。申报主体为货主、买方,或由货主、买方、收货人适当指定的持牌报关行;申报要填写10位HTSUS税号、适用税率、原产地、价值和应缴税额等信息,数据和税款最迟在货物到达次月7日提交和缴纳(通过Pay.gov付款),并满足保证金要求。注意,19 CFR 145.12(a)(2)(iv)列明的酒精饮料、烟草及相关品类,无论价值,邮政渠道须正式入境,不适用下面说的过渡安排和测试。
10月22日这个日子要特别注意。 91 FR 37801给了一个短期的过渡安排:对邮政渠道中受伙伴政府机构(PGA)监管的货物、适用HTSUS第98章或第99章关税的货物,以及主张第98章或自贸协定免税待遇的货物,在合规日之前可以暂用新的邮政非正式程序;2026年10月22日起,这些货物原则上须走正式入境;符合条件的,也可以参加CBP的Entry Type 13国际邮政货物电子申报测试(据CBP CSMS #69289734(2026-07-20发布),ET13测试于2026年9月22日部署至ACE生产环境)。受配额、反倾销或反补贴税约束的货物,仍须正式入境。第99章是各类加征关税措施所在的章节,中国原产商品在这一点上要逐项核对。
礼品和旅客随身物品不受影响。 91 FR 37789原文写明:真实礼品(19 U.S.C. 1321(a)(2)(A),一般$100)和随旅客入境的个人或家庭物品((a)(2)(B),$200)这两项豁免,不受本次暂停影响。但请注意,「礼品」是指真实赠与,不是把商业销售的货申报成礼品。
03|关税:落地成本要重新算一遍
de minimis取消之后,小包裹的成本结构变了,至少有五个变量要重新核:
一是税号。 10位HTSUS税号决定基本税率。过去小包裹在免税框架下,很多卖家从来没认真归过类;现在邮政新程序直接要求申报税号和税率。
二是原产地和加征措施。 中国原产商品还可能叠加第99章下的各类措施,比如232条款、301条款下的加征。IEEPA相关的加征因为最高法院判决发生了变化,但其他措施仍要逐项核对。具体税率请以HTSUS和CBP最新公告为准,本文不给统一数字。
三是入境方式。 正式入境与非正式入境的门槛、报关行费用、保证金要求都不同。小单量卖家的单票成本,可能比税本身更明显。
四是谁是进口商。 对CBP承担法定责任的是记录进口商(IOR),申报主体有法定范围。你和物流商、平台之间的DDP/DDU条款,可以约定税费由谁垫付、最终由谁承担,但不能单凭合同改变对CBP的法定责任。所以要两头核:合同里写清费用分担,同时独立确认谁是IOR、谁是申报代理、谁提供保证金。
五是价格。 关税、报关费、时效变化,最终要体现在售价或利润上。建议按SKU重做一张落地成本表,而不是按整店估一个比例。
04|州销售税:另一本账
关税是联邦层面的事,销售税是各州的事,两本账不要混在一起。
Wayfair之后,没有实体存在也可能形成关联。 2018年6月21日,美国最高法院在South Dakota v. Wayfair案中推翻了「实体存在是征收义务的必要条件」的旧规则。当时南达科他州的法律以年销售额超过10万美元或者交易达到200笔作为门槛,最高法院认定该案中的关联足够充分。此后,各州陆续以销售额或交易笔数设置自己的「经济关联」门槛。需要注意,南达科他州自2023年7月1日起已取消200笔这一项,只保留10万美元的销售额标准。另外,有海外仓库存、人员等实体联系的,还要先核查实体关联。
各州门槛不同,没有全国统一的数字。 有的州只看销售额,有的州同时看笔数;计算口径是否包含平台代收的销售,也各不相同。所以,一定要逐州核查,不要套用某个州的门槛。
平台代收,不等于你没有义务。 很多州有「市场平台」法律,要求亚马逊这类平台对通过平台完成的销售代收代缴销售税。但这只覆盖平台上的那部分;如果你同时有独立站、线下批发或其他渠道,那部分的义务仍要自己判断。是否需要在某州登记、是否需要申报零申报表,也要按州法来看。
05|三个最常见的误区
误区一:「只要货值低于$800就免税。」 这条已经失效。行政层面自2025年8月29日起全球暂停,现在已写入联邦法规;不论原产地、不论价值,都要缴纳适用的关税。真实礼品和旅客随身物品的两项小额豁免还在,但不能拿来套商业销售。
误区二:「销售税由平台全包。」 平台代收只覆盖通过平台完成、且该州法律要求平台代收的那部分销售。独立站、社交电商直链、线下批发,都可能落在平台代收之外;某些州即使平台代收,也可能要求卖家自己登记或申报。到底要不要登记,取决于州法和你的销售渠道。
误区三:「2027年才生效,现在不用管。」 2027年7月1日只是法律层面的终点。邮政渠道的特定货物,2026年10月22日起原则上要按正式入境处理(或参加Entry Type 13测试);非邮政渠道早已按正式或非正式入境申报。等到2027年再调整,中间这段时间的货已经按现行规则清关了。
06|接下来要盯的三件事
第一,Entry Type 13测试。 CBP同日发布91 FR 38007,宣布对国际邮政货物开展一项自愿参加的电子非正式申报测试;据CBP CSMS #69289734(2026-07-20发布),ET13已于2026年9月22日部署至ACE生产环境;按CBP配套的贸易信息通知(INT-057),价值超过$2,500、受配额或反倾销反补贴税约束的货物仍须正式入境。10月22日是邮政特定货物条款的合规日,两者不要混淆。
走邮政渠道、又有第99章货物的卖家,可以关注这个测试的参加条件,作为正式入境之外的选择。注意按CBP贸易信息通知,ET13测试只对CBP参照19 CFR 143.26(a)的申报人范围开放:货主或买方,或由货主、买方、收货人适当指定的持牌报关行,并通过ACE电子申报,与上面的邮政报送程序不是一回事。
第二,规则的后续调整。 91 FR 37789和37801都是「临时最终规则」,已经生效,评论期在2026年7月24日截止。2026年10月8日,CBP又发布了「Low-Value Shipments」拟议规则(91 FR 64532),涉及Entry Type 13、申报时限和保证金等调整,评论截止日为2026年12月7日。截至法规截止日它仍是拟议规则,不是现行义务,本文结论以现行规则为准。
第三,关税税率本身的变化。 最高法院对IEEPA加征关税的判决之后,部分加征措施已经终止,其他措施仍在调整中。落地成本表要留出「税率」这一栏的更新机制,至少每月复核一次,不要一次算完就不再看。
07|一个示意:同一个卖家的两本账
假设〔示意〕一家深圳卖家,同时在美国平台店铺和自建独立站销售家居小件,主要靠国际快递直发。
关税这本账:每一票小包裹,都要由进口商申报入境、缴纳适用关税。卖家要先确定,记录进口商是自己在美国的公司还是买家,报关行只是申报代理还是另有安排;合同里写的是DDP还是DDU,决定这笔税在合同双方之间由谁先垫、谁最终承担。
销售税这本账:平台店铺的销售,在实行市场平台法的州,通常由平台代收;独立站的销售,要卖家先核实是否因海外仓库存等形成实体关联,再按各州法律判断是否达到经济关联门槛。两个渠道的销售额是否合并计算门槛,各州规则也不一样。
这两本账,一个看「货」,一个看「卖」,责任主体和判断标准都不同。很多卖家把它们混成一句「美国的税」,结果两头都没理清。
08|我给卖家的六条清单
卖美国小包裹:六件事
一、确认时间:2025-08-29起全球暂停;2027-07-01法律层面终止;行政暂停已写入法规。
二、分清渠道:快递与邮政程序不同;邮政特定货物2026-10-22起原则上须正式入境,或参加Entry Type 13测试。
三、补齐税号:每个SKU归10位HTSUS税号,核原产地与第99章措施。
四、明确进口商:确认记录进口商和申报代理,合同写清DDP/DDU费用分担。
五、重算成本:按SKU重做落地成本表,再定价。
六、逐州核销售税:有海外仓先查实体关联,再按各州门槛判断;平台代收只覆盖平台内销售。
这件事对中国卖家的影响,不只是「多交一笔关税」,而是整条直邮链路的合规成本上了一个台阶。早一点把税号、进口商身份和州销售税理清楚,比等到货被扣在港口再处理要主动得多。如果你还不确定自己的链路属于哪一种情形,建议先把过去一个季度的发货渠道、申报人和销售州列成一张表,再逐项对照本文的时间线与清单。
追踪码:gzh-us-1014-04
免责声明:本文为一般性法规研究,不构成对任何具体企业的关税或税务意见。法规截止日:2026-10-13(美东核验)。主要依据:CBP 2025-08-29新闻稿;90 FR 42418(2025-09-02);91 FR 37789、91 FR 37801、91 FR 38007(2026-06-24);CBP CSMS #69289734(2026-07-20)及贸易信息通知INT-057;91 FR 64532(2026-10-08,拟议规则);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(公法119-21)第70531(b)条(据91 FR 37789引述);South Dakota v. Wayfair, Inc.(2018-06-21);南达科他州税务部门2023年立法更新(SB30)。关税税率与各州门槛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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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建发律师、注册税务师,流星农跨境法税团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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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与核验
知识对象 US-DE-MINIMIS-800-1014 · 1.0
核验日期 2026-10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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